2003-01-28 登录| 注册| 汽车评估| 在线过户| 在线验证| 网上预约| 会员信息中心| 车友论坛
北京汽车
流通协会

过户流程
演 示
首页>>政策法规>>正文
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
国家国内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旧机动车,是指办理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距报废标准规定年限一年以上的汽车或摩托车及特种车辆。但下列9种机动车则在禁止交易之列:  1.已办理了报废手续的各类机动车;  2.虽未办理报废手续,但已达到报废标准或在1年时间内将报废的各类机动车;  3.未经安全检测和质量检测的各类机动车;  4.证件手续不齐全的各类旧机动车;  5.各种盗窃车走私车;  6.各种非法拼装车、组装车;  7.国产、进口和进口件非法组装的各类新机动车;  8.右方向盘的旧机动车;  9.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经营领域的其它各类机动车。 
我有话要说,去车友论坛中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关闭窗口
政策法规搜索
关键字: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在线投诉
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51118888 51118899 1601160
易达讯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