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首次联合发布了保险消费提示。此次保险消费提示包括人寿保险和汽车保险两部分,提示警惕保单加盖报案电话等欺诈。
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投资分红险、投资连结险以及万能险等投资性的险种,两家协会提醒消费者,买保险是自我保障的重要方式,而非投资手段,不可盲目地用“保命钱”去投资。
对于汽车保险,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拿到保单后,应核实保险单上打印的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及联系电话。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介绍,目前保单上加盖的报案电话印章,多数属于代理人私自加盖,出险后联系的只是代理人,而不能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另外,消费者不要将身份证件原件交给保险代理机构或代理人,如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仅作投保车辆保险使用”。 | |